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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问监察在行动
关于印发《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“三问”专项监察的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县(市)区政法委、市直政法各部门纪委(纪检组):

现将《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“三问”监察行动落实情况专项监察的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部门实际,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。

中共长春市政法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

2013年5月28日

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“三问”监察行动

落实情况专项监察的工作方案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《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推进公正廉洁执法“三问”监察行动的实施意见》,按照今年“三问”工作推进计划安排,市政法纪工委决定对“三问”监察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监察,具体方案如下。

一、监察内容和对象

监察内容为围绕推进政法委重点工作,特别是围绕落实“创优法治环境、助力民营经济”活动和软环境建设、执法规范化建设、执法司法公开等重点任务开展问效、问廉、问责,加大阳光示权、全程控权工作力度,促进纪律作风转变,推进公正高效廉洁执法等方面工作情况。监察重点为各部门所确立的“三问”监察项目内容。监察对象为基层政法机关、窗口单位和一线执法干警。

二、监察方式

主要是明察暗访,具体采取以下几种方式:

1、查。随机调阅卷宗、核查账册,检查工作流程规范化、执法司法公开情况和工作质效。

2、访。随机暗访、实地走访、电话回访当事人和服务对象特别是民营企业家,询问干警执法办案和服务群众中存在的问题、群众满意度及意见建议。

3、问。随机抽取基层干警,询问对“三问”监察行动知晓率及工作开展情况。

4、看。查阅“三问”监察行动组织机构、专项工作方案、实施细则、各项制度机制等台账即“七个一”和“八项机制”落实情况。

5、听。听取“三问”监察行动具体工作做法和成果,发现总结工作亮点、典型案例、工作经验。

三、组织机构

此次专项监察由市政法纪工委组织牵头,县(市)区政法委、市直政法各部门的纪检组织共同参与,实行政法部门上下联动、交叉互检。共分2个检查组,每组4人。

第一组:县(市)区组

组  长:王莹 市政法纪工委副书记

副组长:由被检查县(市)区政法委纪检书记(主管副书记)担任

成  员:从政法各部门和市政法监督委委员中抽调

第二组:市直政法部门组

组  长:钟贤铎 市政法纪工委副调研员

副组长:由被检查市直政法部门纪委副书记(监察室主任)担任

成  员:从政法各部门和监督委委员中抽调

四、时间安排

检查时间:6月1日至6月30日,每个单位检查时间为2天。

检查顺序:县(市)区组顺序为朝阳、南关、宽城、二道、绿园、农安、德惠、九台、双阳、榆树政法委;市直政法部门组顺序为司法局、民政局、法院、公安局、检察院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、积极主动配合。各单位纪检部门要向本单位党委(党组)汇报,认真组织被监察单位负责人、主管领导、相关工作人员配合市政法纪工委开展专项监察行动,抽调政治素质高、业务能力强的纪检干部参与此项工作。

2、开展情况通报。专项监察结束后,检查组要形成监察报告,市政法纪工委将全面通报监察结果,发现问题下发“三问”督办单、限期整改。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,确保专项监察规范有序开展,收到实效。

3、严守工作纪律。检查组工作人员要依法依规、严密程序,认真做好联络、登记、查阅、暗访等工作,遵守资料管理和保密纪律。被监察单位不搞迎送,严控陪同人员、简化接待,严格遵守中央、省、市有关纪律规定。

长春市政法纪工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3年5月28日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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